冠星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a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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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權政策

本公司恪守全球營運據點當地法規,並認同及遵循國際人權公約,包括但不限於「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」、「聯合國經濟、社會、文化權利國際公約」、「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」、「聯合國廢除強迫勞動公約」、「國際勞工組織關於工作中基本原則和權利宣言」及「國際勞工組織關於多國企業和社會政策的三方原則宣言」等,亦制定相關政策並保障員工之合法權益。

 

本公司人權管理政策及具體方案摘要如下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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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亦針對同仁實施的人權保障相關訓練,總時數為2,360小時,共計1,048人次完成訓練。未來,本公司將持續關注人權保障議題、推動相關教育訓練,以提高人權保障意識,降低相關風險發生的可能性。

 

有關人權政策之詳細資訊,請參閱本公司「永續發展實務守則」及「永續發展-社會責任」。



團體協約


本公司主要生產據點Top Sports Textile Vietnam Co., Ltd.於2023年成立工會,採自願性參加,工會與公司簽有團體協約,協約名稱為「集體勞動協議」,本協議係參照越南「勞動法」和「越南工會法」規定之框架訂定工作規則與勞動條件,協議有效期限為3年,每期屆滿前3個月由工會及公司代表協商續約或另訂新約,到期時雙方仍繼續協商時,舊的協議可以繼續實行不超過60天。2025年加入工會的員工占比為92.9%,越南員工未參加工會者仍享有「集體勞動協議」之權益。



2025年 TSPV 勞動大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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